
禅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项目名称:
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项目地址:
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
项目其它:
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
根据省、市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文件精神,设立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,挂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,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城市照明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拟订市容市貌、园林绿化、城市照明管理等各项规划、行政管理措施、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市容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工作,制定管理标准、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、监督和考核;协调、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。
(三)负责临时占用公共绿地、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;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;负责对公用设施的运行实施监督管理。
(四)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:
1.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2.行使室内违法建设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3.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4.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5.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6.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
7.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;
8.履行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(五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